【实用】装修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合同 篇1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房屋所有装饰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xx年8月27日开工,至20xx年10月27日竣工,工期60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在9月10日前支付38万元。
(3)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余款。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采购,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同产品 ……此处隐藏4775个字……有乙方负责。(包括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满,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6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如果租房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已经进行了装修要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认定承租人装修物价值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
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
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